明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申报工作启动 每亩拟补贴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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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1月23日讯日前,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023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户(职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村进行申报。

据介绍,国家拟分两批安排我省2023年耕地轮作试点任务指标,首批已安排900万亩,第二批指标待定。2023年全省新增耕地轮作试点全部为实施一年试点任务,以第二、三、四、五积温带为主,兼顾其他积温带。县(市、区、场、局)在分配省下达试点任务时,将优先考虑集中连片、面积较大地块,优先考虑推广应用大豆大垄密植栽培技术地块。

在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上继续推广“一主多辅”种植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与大豆轮作为辅。主要采取两种轮作方式,第一种轮作方式为:2023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2年)必须为种植玉米、小麦、杂粮(包含高粱、谷子、荞麦、燕麦、大麦、糜子等粮食作物,不包含绿豆、红小豆、芸豆、其它杂豆等作物)、薯类、经济作物,2023年必须种植大豆,促进大豆种植面积保持稳定。第二种轮作方式为:2023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地块前茬(2022年)必须为大豆、杂豆、玉米,2023年必须种植小麦或马铃薯或甜菜(前茬可以是马铃薯)或汉麻,促进小麦、马铃薯、甜菜、汉麻种植面积恢复性增长。

“耕地轮作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此次为申报试点任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本地承担试点具体任务以省批复为准,能否享受补贴政策以试点乡(镇、农垦农场、森工林场)与农户(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耕地轮作试点协议书为准。”市农业农村局生产科科长李远威说,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在试点县(市、区、场、局)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与乡镇政府(农场、林业局)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含农业企业)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补助标准,初步暂定新增耕地轮作试点每亩补贴150元,最终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及省政府认定补贴额度为准;补助方式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村将耕地轮作试点面积核实准确、确定是否为合法耕地并符合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要求后,财政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报的试点面积,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

具体申报程序为:各县(市、区、农场、林场)按照农户(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村(农垦管理区、森工林场)申报,村(农垦管理区)汇总后向乡(镇、农垦农场)申报,乡(镇、农垦农场、森工林场)汇总后向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垦分公司、森工林业局申报的程序逐级申报2023年新增耕地轮作试点。

“对2022年因违约、毁约没有完成省下达耕地轮作试点任务的农户(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消2023年申报资格。”李远威提醒广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必尽快申报,将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将于12月2日16时结束县区申报材料收取,并按照程序整理汇总全部申报信息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

关键词: 经济作物 种植面积 农民专业合作社